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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计算机类相关课程免修免考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8-08-13 编辑:kygcx 点击:

为鼓励学生参与职业资格考试,强化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按照吕梁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特制本规定。

一、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

(一)对于自学能力强、学业优秀的学生,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可申请《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学生可申请程序设计类课程的免修免考(含补考,以下同)。

(二)学生在校期间,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或二级(office高级)合格证书(其中office一级要求成绩≥80分),可以申请《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免修免考;计算机类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其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其中二级成绩≥70分),可以申请与其相对应课程的免修免考。

(三)申请免修免考须提供相应等级考试的合格证书,成绩单等不具备申请条件。

二、申请免考课程及对应证书

(一)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office)证书(成绩≥80分)或二级(office高级)证书,可申请免修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JAVA、C++、MySQL数据库程序设计、WEB程序设计)及以上等级证书、全国部委计算机水平考试相关证书,可申请免修免考“程序设计类课程”。

三、申请免考的时间

申请免修免考,原则上需在开课学期的第1-2教学周之内完成;申请免考,原则上需在开课学期的第13教学周之前完成。

四、申请免修免考的程序

申请免修免考的学生,需填写《吕梁学院计算机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附表1)和《吕梁学院计算机等级考试覆盖计算机课程成绩汇总表》(附表2)并提供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非本校组织的国家级考试获得的合格证书者,还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成绩查询系统(网上查询)的成绩检索页),经学生所在系审查,以系为单位将资料提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审核。计算机系审核后,统一汇总,报教务处批准(审批结束,证书原件返回学生所在系部)。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的学生,期末成绩按证书成绩记载,成绩登录由计算机系和代课教师负责。

五、成绩记载及其他

(一)获准免修的学生,不再参加相应学期免修课程的学习与考核,但可自愿随原班自主学习。获准免考的学生必须参加本门课程的学习,且本门课程平时考核合格。

(二)因免修导致原有教学班级人数减少,视实际情况,经教务处批准,可以组织合班教学。

(三)获准免修免考的学生,该课程的学费不予退还,已发放的相关教材不予退还,用作课后自主学习。

(四)申请免修免考者,课程成绩按证书成绩+20分记载,99分封顶。

(五)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包括国际项目班学生)。

(六)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计算机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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