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气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根据《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晋纪办[2018]30号)文件精神,就“两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要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坚定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落实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和配合巡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严格执行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以具体问题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
二、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大吃大喝;严禁公款旅游、安排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及土特产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四风”突出问题。
三、强化节日监督检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树立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畅通监督渠道,组织明察暗访,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新问题,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抓、严查快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9月18日、25日和10月9日分三次报送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举报电话:0358-2274212(纪委监察处)
举报电子邮箱:llxyjwb@163.com。
附件: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
中共吕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