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进一步表明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此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总结监督执纪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带头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高度,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
此次修订的《条例》,进一步突出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是政治性。《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抓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增写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等内容,对“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时代性。《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对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体现了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鲜明导向,彰显了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三是针对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促使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研究细化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深入开展学习。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周密部署,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学习教育。要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必修课,纳入两级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课程,原原本本、深入系统地组织学习,做到《条例》学习全覆盖、无死角。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单位官网、微信平台、板报、宣传栏等载体,以及开展交流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解读等工作,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通过学习,坚守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 严守纪律规矩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要严格贯彻执行。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以《条例》为尺子,把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用扎实有效的工作实践,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让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努力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及时报送校纪委。校纪委将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作为校内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中共吕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