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作为高等院校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教学的重要补充,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课堂,是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生全面成才的有效途径。为加强我系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更加正规范、制度化,根据《吕梁学院社会实践实施意见》;我系特补充以下规定。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指导思想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我系思想政治工作和系分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拓宽分团委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分团委在我系学生工作中的作用,教育、引导青年团员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帮助青年学生更多地深入实际、了解社会、认识国情、接受教育、增长才干、锻炼能力、服务社会、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我系将本着加强教育、认真组织、注重实效、严格考核的指导思想组织和开展这项活动。
二、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1.成立系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主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的系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系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各班班主任担任;组员由学生分会、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办公室设在分团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系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学校统一社会实践活动和计划起草我系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安排及总结、评比、表彰、交流等工作,并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举办“社会实践活动骨干培训班”,讲授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法方式调查报告撰写要求及写作技巧等,各班社会实践小组组长、副组长及骨干参加。
2.成立各班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各班班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班班长、团支记担任,组员由各班班团委其它成员组成。该领导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组织、考核、总结、推荐等工作;负责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鉴定和成绩纳入学生评优体系考核,载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进行奖励,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活动形式
(1)分散实践组织形式。分散实践是指学生个人(或几个人)自选地点和时间开展的实践活动;假期分散实践的学生原则上回家庭所在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分散实践的学生原则上在离石城区内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集中实践组织形式。集中实践是由学校、系及班组队(团)开展的实践活动。学校开展的集中实践活动,根据学校安排组成社会实践活动小分队;系开展的集中实践活动,由系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确定教师为领队,由有较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学生担任组长、副组长;班级开展的集中实践活动,由班级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确定有较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学生担任组长、副组长。
2.活动内容
内容包括: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安排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时,应根据年级特点、专业特点、生源的地区特点,本着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社会服务的原则来安排。
3.活动纪律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吕梁学院矿业工程系的学生,树立我系良好的形象。要发扬谦虚谨慎、艰苦朴素、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精神;要有严格的纪律观念和时间观念;要自觉服从参加实践和被调查单位领导的安排和要求;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完成。
4.活动时间
(1)假期社会实践:每个同学每次参加社会实践和调查时间不能少于10天,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并以所到单位有关部门的证明为依据。
(2)课余社会实践:结合专业特点和各班及个人实际,利用课余时间开展。
5.活动要求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填写社会实践手册,登记表必须填清活动时间、地点、项目、成果及表现,并要有接受单位的评语。
(2)每个学生每个假期社会实践必须撰写一篇有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活动思想体会,在开学第一周内交给班主任。
四、活动的考核、总结、评比及表彰
1.考核: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表现,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考核、评定。
其中优的标准为:A、积极、主动、热情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B、圆满完成各项实践任务;C、开展创建性的社会实践活动;D、撰写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E、接受单位的评价高或受接受单位的表彰。
良的标准是:A、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态度端正,积极投入;B、较出色地完成各项实践任务;C、结合专业特点及当地实际灵活进行社会实践;D、撰写出优秀调查报告;E、接受单位评语较高。
中的标准为:A、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态度端正:B、完成各项实践任务;C、能独立开展一些社会实践活动;D、撰写出有一定质量的调查报告;E、接受单位评语好。
及格的标准是:A、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态度端正;B、基本完成各项实践任务;C、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D、撰写调查报告一般;E、单位评语较好。
不及格的标准是:A、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没完成各项实践任务;接受单位评语差,社会调查报告差。B、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实践而不填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的(含表格遗失不办理有关单位的证明信的)或不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的,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均以零分记。
2.总结、评比、表彰
(1)各班初评: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各班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对本班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成果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按要求推荐优秀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连同本班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在第三周内交到系分团委。
(2) 系终评:系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各班上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终评,评出我系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并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及部分指导教师向全系师生进行汇报交流。
3.认证及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的成绩每学期先由各班团支部认证,再经系分团委认证,并将其转换为分数记入当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